中小学寒假前安全教育

来源:作文周刊网 时间:2020-09-16 09:26:45

  中学寒假前安全教育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我是来自五山派出所的吴警官!今天非常荣幸地来到你们学校。暑期长假是同学们最向往的假期之一,同学们少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同学们接触社会、体验生活的最好时机。现在同学们各科考试已经结束,暑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你们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各位的安全问题成为假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天我非常荣幸有这个机会和在座的各位同学们共同探讨如何强化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努力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同学们能够既健康、快乐又平安、文明地度过暑期长假。

 首先我们来谈谈,为什么要重视这个暑期前安全教育。从小学开始,每年假期前,学校都会通过各种形式对我们的同学进行了多方面的安全、法制和纪律教育,也就是大家所谓的年年炒冷饭,但是即使我们每年2次提醒各位同学要注意安全的时候,每年放假期间仍有部分同学做出有可能伤及自身和伤及他人的行为。例如放假期间,同学们在家期间违规使用电器导致起火;节假结伙出游不注意受伤;同学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后拉帮结伙通过拳脚打架来解决;个别同学进入网吧、游戏厅,同社会上闲杂人员来往等等。

 下面,针对目前广州市中学生在安全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结合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我向同学们提出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正确看待和评价自己

 在座的各位初中同学们今年还有过儿童节吗?还是已经和高年级的同学们一起过的5。4青年节呢?同学们,你们从小学升上初中,再升入高中,在家里你们依然是父母的小宝贝,但是在学校和面对社会时,在心态上你们是否已经从天真的小孩子成长为对社会有责任感、自律自省的青少年了呢?如果还没有,那么我先向同学们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在法律上对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我要和大家说说青少年和未成年人的区别。

 从社会社会意义上讲是35周岁以下的人都可称为青少年(我本人也才刚刚超过青少年2年而已)而我国法律上所谓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也就是说,现在在座的初一初二的部分同学还是儿童,还可以过儿童节,其余的超过14周岁的同学们,就全部是未成年人了。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那么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呢?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那么达到什么年龄才构成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注意,已满14周岁的人犯罪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不用处罚。

 那么是不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是不是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了呢?

 对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如果犯罪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也就是所谓的少年劳教。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时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是否需要负民事责任?  

 当然应当负民事责任,因未成年人犯罪给他人造成物资财产或者人身伤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就是你们的爸爸妈妈)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未成年人有独立财产的,应先以其独立财产承担责任,不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学生违法行为的心理分析及对策”、“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刑事责任年龄”等方面以详实的案例、朴素的语言,从青少年中常见的违法现象到原因分析,从学生在暑假期间常见的突发意外情况到应对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剖析,细致地讲解了学生各年龄阶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处理。

  2、要与他人友好相处,学会举止文明,能做到“以德报怨”,正确处理与他人的矛盾和纠纷。禁止在校园和其他场合追逐疯打,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作自我批评,并找老师妥善处理;不找外人到校滋事,加深矛盾;不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员交往;严禁携带和玩耍危险物品(如刀、枪、棍、爆炸物等);进出学校应遵守秩序,领饭时应安顺序排队,不争不抢;禁止攀伏楼梯栏杆;严禁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跑跳、打闹;上下楼梯要靠右行,不拥挤、争抢;双休日和节假日禁止结伙闲逛,惹事生非;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夜晚不单独外出活动,不在外留宿,防止不法侵害。不进入网吧、游戏厅、台球厅等社会人员环境复杂和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上课及课间活动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得到允许并向教导处报告后方可离校。

  3、不与陌生人和社会闲杂人员来往,不参与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敲诈勒索、盗窃抢劫、坑蒙拐骗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校外、家庭之外参加社会活动时,能够主动观察周围环境,遭遇人身伤害或意外事故时学会通过主动报警、求救,迅速离开现场,机智应对或寻找熟识、可靠人员庇护等措施进行自救自护。遇到他人发生纠纷、吵架、殴打等事件时不围观、不起哄、不参与;发现同学遭遇不法侵害时及时主动向家长、老师、学校报告。

  4、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放学后按秩序、主动离校,不在校门口、马路上聚集、逗留;行路、骑自行车时做到靠右边,注意仔细观察周围环境和往来车辆,发现来往车辆主动避让或下车;禁止骑车并行,禁止在公路上互相追逐、疯打、高速行驶,不抢行;要服从交通红绿灯的指挥;禁止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禁止攀爬、倚扶机动车辆行走;不在公路周围玩耍、逗留,不得损坏道路交通设施。

  5、树立防火、防火、防盗、防电、防食物中毒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意玩火、玩电,学会正确操作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学会火灾时正确的逃生自救方法。禁止到池塘、大河等深水危险处玩耍、洗澡、滑冰、捉鱼摸虾等,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妥善使用和保管公私物品,离开教室和家庭时要及时关窗锁门。不随意进他人教室、房间,未经允许不动用他人物品;自行车应在规定场地摆放整齐并按要求上锁,防止丢车事件的发生。不乱摆弄各种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乱拉电线。电脑、饮水机、电热褥等应按时关闭,远离高压电房和配电室。下雨天不在大树下或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防止雷击。不食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饮料。

  6、参加集体活动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私自缺席、旷缺,参加竞赛、看电影、文体活动、集会或其他校内外等集体活动必须在班主任或学校组织人员带领下,严格服从带队或组织老师安排,遵守时间和纪律要求,不离队,不与同学和外人发生冲突,遇到意外情况及时向带队老师报告。

  同学们,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平安、健康、快乐成长需要我们珍爱生命,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觉。安全意识提高一分,我们的生命就会得到一份保障,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们就能平安度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共同开创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1、 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常规要求,杜绝侥幸心理,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禁止私自组织外出旅游、远足、参观或参加集会等活动。

 3、 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约束自己的交通行为,确保交通安全。外出骑、乘车辆注意安全,禁止无证驾驶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的机动车。

 4、 注意饮食卫生,科学合理饮食,不暴饮暴食。不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饮用不干净或过期饮料,不在无许可证的餐馆或摊点就餐;不喝酒、不喝含有酒精的饮料。

 5、 不在河边或水边玩耍戏闹,不私自下河游泳,进游泳馆必须由家长陪同。

 6、 安全用电,不私自乱接电线,不随意触摸危险的开关、电器、明线等,不靠近高压电力场所或危墙危房等其他危险场所。注意安全,防止烧伤、炸伤,防止火灾。

 7、 不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玩火、不吸烟, 不随意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8、 不随身携带水果刀、铅笔刀,不玩匕首、弹簧刀等各类管制刀具。

 9、 不进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不进其它各类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娱乐场所,不进网吧,不浏览黄色或不良网页,不读、不看恐怖、凶杀、色情、暴力等不良书刊或音像制品。

 10、自觉抵制毒品的侵害,不参与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的组织或社团。

 1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和陌生人随意交谈、不受陌生人的利诱,不接受陌生人馈赠的财物、食物和饮料等。

 12、不聚众闹事,不参与打架斗殴,不到治安条件不好的公众场所活动,远离各种危险场所。

 13、发现灾情、汛情或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会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如洪水、火灾、地震等环境中摆脱侵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14、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合理使用零花钱,不额外增加父母的经济负担。

 15、发现坏人,要在力求保全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社会力量报警、求救。发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拨打报警(110或119)或急救(120)电话,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提供线索。

 16、不传、不看法轮功宣传资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如有发现不得拆封,立即上交学校政教处或值班领导。

 同学们,在寒假期间,如果你们想见义勇为,例如,救助溺水的人(大学生救人淹死)、帮助被打劫的人(一叔一侄救人,结果一死一伤)……等等。在你们想见义勇为的同时,要在心里问自己几个问题:(1)我有没有能力去救人啊?(2)求助于大人是不是更好呢?(3)报警是不是更好呢?以上三点请同学们时刻提醒自己,在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一定要量力而行,记住!马上报警!

 现在是提问时间,

 各位同学们~

 请问有困难的时候找谁啊?

 报警的电话是多少啊?

 报火警的电话是多少啊?

 同学们都非常聪明,祝大家过一个愉快、平安的春节。